更新时间:2018-06-09 12:04作者:王新老师
有关区教育局(社发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初中学校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水平和体育技能,有效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同时进一步规范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保障其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现就2016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杭州市区户籍的2015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2.浙江省内非杭州市区户籍、港澳台籍、外国籍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2015届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2015届毕业班学生(从初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学习,并具有杭州市区初中阶段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或往届毕业生;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2015届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或往届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另行公布。
三、考试次数和项目
按照统一安排和《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附件2),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位学生,共可报名参加二次考试。考生需在第一次考试报名时从下表三类考试项目中各选择确定一个项目(共三项),分别参加一次考试。在第二次考试前,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在未获满分的类别中各选定一个项目参加一次考试。到场考试时,已选定的考试项目不能更改。
四、计分办法
每位学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每类满分为10分,每位学生以每类所考项目中的最好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五、有关要求
1.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将《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印发给每位报考的学生及家长,并告知考生和家长熟悉考试相关规定,要求考生做到诚信考试,文明考试。
2.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和初中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参加体育考试学生的信息采集、汇总等工作,具体上报方法和时间将在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信息采集工作会议上另行通知。[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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