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13:44作者:才子老师
2019年最新陕西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缴纳比例
1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解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我省将通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多渠道融资等30条政策,破解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制约,全方位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目前已有许多企业和项目资金得到落实和支持。
继续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将现行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鼓励类产业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执行。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税率;研发费用按照50%加计扣除,科技型企业提高到75%;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按月纳税延长为按季。对低品位矿提取的矿产品减按40%征收资源税,对废石、尾矿等提取的矿产品免征资源税。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省政府同意,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新设企业、新建的特色产业小镇,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标准降低一个等级,房产税减除比例由20%提高到30%,按房产原值的70%征收。
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
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取消停征计量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7月1日起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和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对省级涉企收费再次清理,确保2018年年底实现省级涉企“零收费”。
降低我省部分基金和收费标准。对载货类车辆3年内通行费标准下调9%;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下调20%;水利建设基金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6‰征收,其中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减按0.4‰征收;全省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下调15%。坚决查处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垄断行业乱收费,提升“放管服”质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