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9 17:10作者:三水老师
从2016年开始,住房补租专项资金实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领航人才),可按通知公告的要求,登录“南山区企业人才住房信息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
具体的补租金额是通过“申报系统”,对企业申报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按申报类别分别进行评分、排序,并根据专项资金的预算金额和企业的申报情况,按类别及总评分进行分配,确定具体分配数额,形成本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补租名录。企业的评分标准则主要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贡献、统计贡献,及当前的人才规模进行计算。少部分的申报类别,会根据其行业情况,评分标准将参考其它指标。
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南山区住房补租,需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领航人才”,且持有“领航人才卡”。同时,满足领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领航人才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等条件。
市民如果还要了解进一步情况,可以拨打南山区住建局咨询电话:26493908、26013209,也可以登录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或者QQ群415337644进行查询。
如果企业申报到住房补租款后,没有按规定发放给员工,或者在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把关不严、虚报瞒报以及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政府将取消住房补租资格并追回其所获得的资金,同时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罚,未来3年内不再受理违规单位以及违规个人的人才安居相关保障申请。如有拒不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退款等恶劣行为,一旦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二是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三是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四是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