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6:37作者:王新老师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有何法律规定?
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办法。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
具体的法条是这么说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关于农村的一户一宅的这些规定,你都知道吗?
然而有的村民是一户多宅的情况,自家多余的宅基地会怎样?大概有以下几种方式!
可以通过有偿转让宅基地,来获取收益;
可以选择退出宅基地,来获得政府的补贴;
可以将宅基地进行复耕,也能得到国家的补贴;
如果你坚持要多宅,就要收税交钱了,大部分可能会被强制性收回。关于农村的一户一宅的这些规定,你都知道吗?
关于以上补贴的金额,各地标准都有不同,与当地的房价水平有关。在重庆市万州区,农民宅基地复耕会有每亩1.8万元的补贴,多余的宅基地会给予50%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