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6:24作者:王新老师
为什么相关机构不能协助独生子女继承房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一: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一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仅有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仅有的继承人,相关机构当然不能协助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权证、契证到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当然,在已经设立“遗嘱公证书”前提下,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应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简便。
所以,建议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应当办理遗嘱公证,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又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具体而言,有下面三个办法。
办法一:投诉银行、房管局。法律上来讲,其实房管部门和银行应该依照他们的职权,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办理银行存款义务,他们有审查合法继承人的义务,如果他们不作为,这时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门,可以诉其不作为,如果是银行可以诉其民事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