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3:41作者:李一老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法院定为老赖后将会得到以下限制: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限制旅游、度假;
(七)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不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不让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不让乘坐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而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从2013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立以来到2017年12月,全国法院共限制1200万“老赖”购买机票、555万人购买动车、高铁票。
鉴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并非“永难翻身”,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会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老赖确无财产可执行时的出路?
通常来说,要弄清楚“老赖”的财产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
一、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