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3:40作者:王新老师
按照目前相关政策规定,无60岁以上老年人补助,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办理参保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通知》(渝办发〔2010〕17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15)文件为依据办理。
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年满16周岁不满60岁的居民(不含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且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四档400元、五档500元、六档600元、七档700元、八档800元、九档900元、十档1000元、十一档1500元、十二档2000元,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从开展试点之月(2011年3月31日)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从2011年起参保缴费且未间断的人员,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自愿选择按达龄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的,按规定完清一次性补足费用后,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愿意补足到15年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与基础养老金(95元)合并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如您不愿补足十五年,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与基础养老金(95元)合并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如符合上述参保条件,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折(卡),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