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1:1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福建省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消息
2017年完成试点村确权登记颁证
今年,福建省将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807个试点村确权登记颁证,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抓好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在4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和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中心镇启动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福建省土地确权政策最新解读
福建省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每个设区市各选择2个乡镇,76个涉农县(市、区)各选择2个村,整建制推进试点工作;2016年完成试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通知》要求,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要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尊重农民意愿,清查、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均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为准。
争取年底村镇银行所有县域全覆盖
福建省规定,对涉农信贷投放达到目标要求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并优先配置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资源。大力推进各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扩大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抵押物范围,探索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今年全省将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争取年底实现村镇银行全省所有县域全覆盖。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支持组建村级融资担保基金。
三、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
1、哪些土地登记申请按规定不予登记发证?
申请土地登记发证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发证:一是土地权属有争议未解决的;二是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三是申请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是无合法用地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五是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六是查封登记解除前申请办理登记的;七是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八是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不予登记发证的,一般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发证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