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14:08作者:王华老师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个人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初核
2、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提取的证明,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单》(一式两联)
3、加盖公章后,连同职工按规定提供的个人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自准予提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所在单位的结算帐户,由单位提取现金交付职工本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
注: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待单位补足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时,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贷款额度:
1、职工及配偶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柳州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2、单身职工或已婚职工夫妻中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柳州市购建自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贷款利率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职工第一次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应的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时,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仍按合同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当年利率水平。
贷款年限
贷款的具体年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职工的实际年龄、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对借款人所在单位经济状况的预期等情况合理确定。按规定,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1、借款人身份证;
2、借款人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