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0:10作者:三水老师
为了做好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新设事业单位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组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信息
2016年2月1日至3月1日,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海南人才招聘网、海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