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1:1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青海省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待遇如下:
1、生活费补贴标准。二类区每人每月2080元、三类区每人每月2180元、四类区每人每月2280元、五类区每人每月2380元、六类区每人每月2480元。
2、社会保险政策和交通费、体检费等补贴标准。在岗服务期间按统一政策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服务地所在县(区)统一购买;体检费每人每年200元;交通费补贴核报时参照省内外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其余人员”标准执行,每年核报两次,用人单位要保障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公务出行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予以核报。
附:2016年青海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一、招募数量和名额
2016年,我省计划招募760名“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西宁市100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海东市75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海西州140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海南州100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海北州120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黄南州90人,果洛州50人,玉树州85人。
各市(州)要结合本地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数,安排一定的“三支一扶”(农技特岗)服务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做到精准帮扶,促进就业。
二、服务类型、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服务类型
到县(区)以下乡镇基层单位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含农技特岗、支林)、水利、扶贫开发和公共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
(二)招募对象
28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青海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西宁市招募对象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三)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