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8:52作者:三水老师
一、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二、办理方法:
居住证申报人到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然后凭照相回执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
三、办理居住证好处:
居住证持证人除享有一般流动人口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外,还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等各项权利;
在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及申请常住户口等方面都享有不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