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1:52作者:王新老师
制定问责条例网评一
6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6月28日新华社)
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标志着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又增加了一个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系列重大部署,带领全党开辟了党的建设新境界,书写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制定并实施问责条例,就是向全党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告诫和警示领导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担当就是负责,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实施问责条例,旨在强化落实领导责任。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就是率先垂范、引领示范,“导”就是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问责作为抓主体责任的核心、关键和落脚点,才能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只有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才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实施问责条例,关键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现在,个别单位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空转,干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是只问不责。一些领导干部当“老好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管的不管,该查的不查,听之任之,结果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强调落实问责,既在于督促和提醒,更要劝勉和惩戒。通过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摒弃私心杂念,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到实处。
实施问责条例,要全方位做好落实文章。问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也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一方面,要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编好问责的“笼子”;另一方面,要把问责一抓到底,抽好问责的“鞭子”,无论是个人责任还是集体责任,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通过严肃追责,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