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1:44作者:王华老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处分方式是一旦失职失责行为有严重后果,且达到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政治基础等程度,那么就要追“三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以下是关于制定问责条例释放从严治党新信号,欢迎大家阅读!
从严治党拒做“廉洁的庸官”
今年已满60岁的潘增武,是山西省交城县人,整个仕途也没有离开过山西。
18岁时,潘增武参加工作,之后12年间一直在山西煤田地质勘探l48队工作。
1987年,他开始了在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的学习。课业结束后,潘增武担任山西煤田地质勘探148队开发公司经理。1996年,时年40岁的潘增武升任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副局长,分管多种经营工作。
2011年8月,他再次晋升,担任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书记。
就在潘增武担任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书记不久,2011年11月,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下属115院原党委书记闫全福、原院长王刚、原副院长谢平安,因单位行贿犯罪被一审判处刑罚。
一审之后,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对闫全福等3人仅进行了岗位调整,未按规定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通报中称,闫全福等3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1月,二审法院对此案下达终审判决。此时,山西省煤炭地质局纪委书记李兴武提出,应按规定给予上述3人党纪政纪处分。然而,潘增武以3人已提起申诉为由仍不按照规定安排办理。
2015年9月,在山西省委巡视组督促下,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才给予闫全福等3人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12月,潘增武退休。
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潘增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降低退休待遇。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此次通报的7起典型问题中,还包括原上海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等人因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力被问责;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费长辉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且未如实报告有关情况被问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