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4:41作者:王新老师
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有哪些亮点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有十章。这部新法被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新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50条,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法律文本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该法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都是新安法修订的最大亮点,这里先向大家介
亮点一:完善统一食安监管机构
将原由质量技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分别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段监管职能,调整为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将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活动纳入《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县级人民政府食药监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药监派出机构,将监管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等基层,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亮点二:网上卖食品需实名制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亮点三:食安预防为主、风险防范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制度、增设责任约谈制度、增加风险分级管理要求。
亮点四:举报食品违法受奖励保护
增设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给予举报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