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3:38作者:王华老师
3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在四川大学进行了题为“《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解读、评论与修改建议”的专题讲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团队长期致力于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其课题成果《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代表了我国当前民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仅是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法治的基础。讲座中梁慧星先生系统介绍了目前民法典编纂的进程,深入分析了《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重要问题。
《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解读、评论与修改建议
同学们,今晚的讲座是讲《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主要是针对征求意见稿的重要内容,作一些解读和评论,并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明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目标。2015年春,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在北京召开专家座谈会,征求对民法典编纂的意见。当时两位权威民法学者提出了方案,担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的王利明教授建议“三步走”,即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制定人格权法,第三步编纂民法典;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孙宪忠教授建议“两步走”,即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两位学者都建议分步立法,第一步都是制定民法总则。于是,法工委采纳了分步走的方案,决定先制定民法总则。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9月14日至16日,法工委召开了一个民法总则草案专家讨论会,会上讨论的草案,不是法工委正式的草案,而是法工委内部的民法室的内部草案,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2015年8月28日民法室室内稿)》(以下简称“室内稿”)。室内稿设9章: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其他组织,第五章法律行为,第六章代理,第七章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第八章期间与时效,第九章附则。共9章16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