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09:41作者:李天扬老师
流动人口拟在辽宁省居住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到达辽宁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并申领《居住证》。
注意:1、不满16周岁的人员如需申领,可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2、沈阳居住证有效期分为1年
3、就学、未满16周岁的人员不需办理《居住证》,但本人自愿申请办理的除外。
4、新民、辽中、康平、法库县(市)人员,以及在我市大、中专院校就读未迁移户口的学生无须办理《居住证》,如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发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一)在旅馆住宿的人员,由旅馆负责登记;
(二)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由医院负责登记;
(三)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人员,由学校、培训机构负责登记;
(四)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由救助站负责登记。
1、户口簿、身份证
2、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育龄人口还需要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沈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
沈阳流动人口登记表下载
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流动人口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居住在公安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或者工地、工厂的,由单位或雇主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集中申领《居住证》;
居住在出租房屋内的,由出租人带领流动人口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在宾馆、旅店长期包房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注意:对于外来人口较集中的大型社区,民警可能会集中上门办理,要办理居住证的居民可咨询社区或公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