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0:29作者:三水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最高法院近日颁布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最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2010年01月26日表示,这是最高法院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
最高法院出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据介绍,条例依据公务员法和法官法,并参考借鉴《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法院相关纪律规范而制订,共分3章111条,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失职行为、违反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行为等方面,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和日常生活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
最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说,条例共有五大特点:一是特色鲜明,把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作为纪律约束的重点来规定;二是系统全面,包容了散见于过去颁布的多个纪律条规中的内容;三是简洁明了,避免了条文与条文之间的重复与冲突;四是与时俱进,针对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添了新的约束性规定;五是针对性强,加重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枉法裁判”“违法执行”“违法调解”以及“司法不作为”等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最高法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察员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增强发现违纪线索和突破违纪案件的能力。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下级法院执行条例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纠正个别地方法院在查处违纪案件时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记者就相关话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
结合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一部统一、全面、适用方便的纪律规范,是法院廉政建设的当务之急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自199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制定了一些有关纪律处分的制度规定,如1991年制定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1998年制定了《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2002年制定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2003年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等。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对于强化人民法院的内部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维护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