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0:24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2月24日上午,《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交代表审议。
2月26日,代表们充分审议后,条例将被正式提交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表决。
向来敢为天下先的宁波,这次在回应百姓呼声方面又走在了前列——记者反复搜索求证,目前基本可以确定:宁波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制定该法律的城市,在我省各城市中也属首个!
在国家已经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正在修改《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前提下,宁波为何还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其背后的深意和考量是什么?记者为您一一道来!
【伏笔之举】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
未来五年,宁波市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何为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经济发达、生活富裕是题中之意,当然包括蓝天白云。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没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经济再发达、生活再富裕,也没有什么价值,所建成的小康社会也是不全面的。”2015年12月14日,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刘奇在向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征求对《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时,一言点破了蓝天白云与小康社会的关系。
2015年12月7日,卢子跃市长就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代表联络站征意见也说,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就是为了“努力让“蓝天白云”的日子越来越多,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发展日新月异”。
从这个意义上说,宁波在“十三五”开局的时间节点上出台《宁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既是立法过程一点点走到这一步的顺理成章之举,也可视为宁波为做完成“十三五”目标埋下的一个伏笔。
★固化“绿色”理念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使宁波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景更美”,“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投资环境最优城市”、“构建品质更高的民生幸福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