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8:50作者:三水老师
“对乡村教师评聘职称不再设硬杠杠,高级岗位向乡村教师倾斜,拓宽乡村教师的成长渠道。”9月8日,记者从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省出台一系列针对乡村教师成长的鼓励优惠政策,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纳入乡镇工作人员补贴范围,并将范围扩大至全省农村地区,每月每人可获得200元至500元的补贴。
今后,全省各地补充乡村教师,将全部实行招聘计划省级统筹,按服务年限实行以奖代偿,职称评审不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资历,也不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上得来。
去年中小学教师工资平均每月多400元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上,2012年,我省建立起省级统筹补充新机制。省财政厅副厅长何大春介绍,截至目前,已为全省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0241人,按照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地方每人每年3.5万元,其他地方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省财政已安排13.81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招统派工作。
2009年1月1日起,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其工资水平按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核定,并随着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的调整而调整。,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调整,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年平均增资额超过5000元,平均增幅超过20%。
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上,仅—2015年,全省筹措安排资金6.46亿元,对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建成农村教师周转房130余万平方米、3.3万余套,截至目前,全省共统筹资金15亿多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入8.8亿元),改善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无房住、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窘况。
同时,我省组织实施“启明星计划”,省级财政予以奖励和补助(校长2.5万元/年,教师2万元/年),截至目前,省级共投入3000万元,配合教育部门组织近200所学校共650名启明星校长和教师组成启明星团队,到农村薄弱学校一线任职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