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11:23作者:王华老师
日前,由舟山市人劳社保局、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通知,该市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农村(海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带来好消息:从2015年始,现有各类农村教师补贴基础上,新增“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凡符合条件的农村(海岛)教师每人每月将增加不低于300元的特岗津贴,长白、嵊山、枸杞等偏远海岛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每人每月可增加500元,全市1000余名教师有望享受这一新政。
农村特岗教师津贴不具有普惠性,实施范围和对象为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农村(海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各县(区)根据当地学校布局和区域情况据“实”(条件艰苦和地理位置偏远程度)分类分档实施,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且仅限在岗时享受(挂职、交流和支教教师须任教满一学期以上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方可享受),离岗退养和退休人员、调离农村特岗教师岗位人员,以及因各种因素未能坚持在农村特岗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再(或不得)享受。
据了解,目前,该市正抓紧落实,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1-7月的津贴补发工作,8月农村特岗教师津贴进入统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