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1:02作者:王新老师
晋城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合理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着力提升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
二、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全面加强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和载体,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坚持立德树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大师德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完善乡村教师师德考评制度和方式,把师德建设作为对乡村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三、合理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