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6:50作者:李一老师
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人员可通过集体户口落户、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重拍、网上缴纳违章罚款、老龄驾驶员年龄延长……1月7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厅长曾岚介绍了18项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发“福利”。
迁户口“一站式”解决
在人们的印象中,“迁户口”是件麻烦事。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我之前办户口迁移的时候,先带着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手续,再拿着准迁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户口迁移手续,最后把所有材料送到迁入地派出所。”即日起,市内迁移户口实行一站式办理。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王玉成介绍:“今后,群众只要带着申请、户口本和证明材料,就可以直接到迁入派出所办理了。”
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为符合户口迁移条件但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人员解决落户地址问题。
公民申领居住证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省内身份证可异地办理
2016年3月底前实行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也就是说,本省居民丢失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省内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者单位合法证明,就近申请办理。
掏出自己的身份证,不少人对上面的照片评价是“丑到家了”“惨不忍睹”。一项对2001人进行的调查显示,52.3%的受访者对自己目前身份证上的照片表示不满意,其中12.5%的受访者非常不满意。曾岚介绍:“今后,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在派出所重新申请换领。除特殊情况外,已采集过身份证指纹信息再次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不再重复采集。”
办理出入境手续不再繁琐
应邀和商务赴台人员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受理审批下放至设区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赴台团队旅游受理申请权限下放至县(区)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