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1:06作者:三水老师
盘锦市全面铺开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加快淘汰“黄标车”进程,已在各县区建设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方便车主进行环保检测,并严抓环保监督检查、监管工作,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标志管理制度,提高机动车污染排放检测质量。
盘锦市积极宣传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意义,学习贯彻《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条例》,设立了“环保绿标区”,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实现机动车污染减排,成功开展了机动车专项整治活动以及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了对盘锦市在用机动车检测机构的动态管理,对在用机动车开展不定期的路检、路查工作,强化机动车“环保上路”意识。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全市及大洼、盘山县环保局均设立了专门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机构,各级环境管理人员近30人。加强人员培训,参加全省培训的各级环境管理和检测人员超过200人次。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系统并实现与省环保厅联网运行,实现了省、市、检测站环保检测信息实时联网传输。交通和环保部门积极配合,把机动车污染排放合格标志作为前提条件来进行约束,环保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交通部门安全检查不予检验,把住“黄标车”上路的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