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1:54作者:才子老师
从合肥市环保局获悉,合肥将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计划于今年年底全部淘汰完毕。根据相关规定,黄标车淘汰程序和补偿金额有所变化。其中汽油车补偿1855元,柴油车补偿3920元。
符合条件可享受补偿
自2016年1月18日,合肥市环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的通告》,从即日起市环保部门停止核发黄标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市公安交管部门停止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停止办理委托外省、市进行环保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业务。
享受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合肥本市公安车管部门注册登记,被纳入合肥市黄标车数据库,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含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省驻肥企业)所属的黄标车;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车辆保持完整,没有私自拆除车辆配件,且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未享受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非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最高可获补偿3920元
根据规定,合肥市(县)级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偿资金政策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省级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偿政策照常执行。据新的补偿政策,汽油车补偿1855元,柴油车补偿3920元。之前的补偿标准取消。
此外,在程序上,合肥市将撤销各区、开发区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偿资金申请窗口,设立新受理窗口(地址: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合肥市环保局202室,电话:63508132)。补偿资金申请流程不变。
“黄标车淘汰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合肥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办公室张睿科长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50540辆黄标车,目前已经淘汰了4.3万辆黄标车,淘汰率86%。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13484辆,已全部淘汰,淘汰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