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7:16作者:才子老师
入学条件
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延缓入学证明的往届小学毕业生);具有当地县(市、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在报名时,具有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但是,外省市及徐州市下辖各市县(不含鼓楼、云龙、开发区)来徐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该区小学起始年级入学的,今年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家长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③随迁子女父母在该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暂住证或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④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学生小学毕业证书。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区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