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1:17作者:李一老师
养老金改革,关乎数以亿计人群的切身利益,每一步的走向都能引发广泛关注。2015年,养老金改革动作频频,养老保险“双轨制”实现并轨,养老基金确定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商业养老保险有望获政策支持,延迟退休也有了落地时间表。
多地出台“并轨”实施办法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多年来备受诟病的养老保险“双轨制”成为历史。
实际上,这项改革已于去年10月开始施行。据“新华视点”记者统计,截至今年11月,一年多以来已有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等19个省份陆续对外公布各地实施办法。
根据《决定》,改革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从各地情况看,均按照此规定执行。
《决定》还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作为《决定》的配套举措,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发放、转移、领取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改革后,退休待遇是否会降低?这一问题最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所关心。近日,人民日报记者在江苏调研发现,“老人”的退休待遇没有降低,“新人”将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能得到确保,政策对于“中人”的退休权益也有安排。
事实上,从制度设计上看,《决定》也明确提出“实现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此前对本网记者表示,就基本养老保险金而言,改革后的待遇水平必定要低于现有的退休金水平,但如果同步发展职业年金,总体养老金水平应当不会下降。
养老基金投资方案公布
今年8月2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此前,《管理办法》已于6月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