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6:2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5年9月15日上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等。
1、“设单独职务序列增强职业认同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最高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张泗汉表示,本轮司法改革主要包括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省级统管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实际上是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中的内容。以前,法官、检察官虽然从事司法工作,但在职务设置上是参照政府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来管理。在这种管理思路下,法官、检察官的待遇也是参照对应的行政级别,这会让外界误以为法官、检察官是公务员。但从专业上来说,法官、检察官的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与公务员有着本质的不同。
张泗汉称,职务序列改革后,每名主审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都将有自己更专业的级别,让司法人员对自己从事的事业更有认同感,同时将更注重自身的专业性。
《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
要点: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
2、“法官检察官涨工资同时责任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