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4:06作者:王华老师
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于1月7日至15日在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三个考点进行。
2016年全省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高考考生共计28898人,比2016年增加3772人。其中,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15215人,比2016年增加1314人;参加其他艺术类专业(含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空中乘务等)考试的考生13683人,比2016年增加2458人。
省外设点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于1月7日开始报名,考试时间为1月9日至17日,报名及考试地点均设在贵州师范大学。考试院校名单、考试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详见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考试日程表。
今年,我省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务管理。为确保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顺利实施,今年我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试各环节管理,分别成立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十个统考专业工作组,负责本专业统考标准、规则的制定及对考官进行严格的纪律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考试过程全程摄像,切实维护考试信誉、考试公平。
考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6年我省美术类专业部分批次首次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改革,故美术类考生不可跨科类填报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志愿,跨科类填报志愿无效;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考生除美术类外可以跨科类填报志愿。考生要根据新政策谨慎选择专业考试。音乐类考生选择专业主科考试,只能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论四项中任选一项。另外,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