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5:19作者:王新老师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实施。现就做好2016年高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
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关系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教育的公平公正,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级招生委员会要统一部署和指挥本地高考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考试安全是高考工作的生命线,是保障考试公平、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严格实行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的管理办法。要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各岗位职责,将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加强综合治理。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各司其职,充分发挥本单位在确保考试安全、维护公平公正方面的职能作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公平的高考环境。三是加强考务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构建和完善考试安全防范体系。加强考试队伍建设,严格选聘考务工作人员,对关键岗位的考务工作人员要进行政审。加强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保密责任意识。加强对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全面提升考试实时监控能力。四是强化诚信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及各中学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条款宣传工作,教育考生自觉抵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考试诚信档案建设,客观记录违规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