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23:30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6号)精神,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人才的培养,促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就民汉双语预科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今年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将招收民汉双语预科生250人。
二、招生条件
具有黔东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毕节市、铜仁市、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农村户籍,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的少数民族考生。
三、报名办法
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6年6月12日到贵州民族大学老图书馆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纳民族语言口语测试费40元/生。
四、口语测试时间和地点
6月13日—14日在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2号教学楼)参加口语测试。
五、测试工作
口语测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测试语种、科目、分值及成绩查询
口语测试语种为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种报考;测试科目及分值为,词汇40分、句子30分、口述题30分,总分100分。
考生于6月20日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cjcx.gzszk.com)查询口语测试成绩。
(二)组建口语测试专家库
1、专家条件: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当年无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民族语言口语测试的我省少数民族语言专家。
2、建立专家库:由省内有关高校和相关单位推荐的民族语言专家组成口语测试专家库。
(三)命题、测试方式及评分
省招生监察办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担任命题工作或口语测试评分工作;参加口语测试的考生现场抽题,根据试题内容用民族语言答题;评分专家按测试程序、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六、划线
根据考生口语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划定民汉双语预科报考资格线。
七、录取工作
口语测试成绩达到民汉双语预科报考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民汉双语预科志愿。招生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录取后需与省民宗委(地点:贵阳市八角岩省政府大院5号楼8楼)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入学手续。签订协议时间:2016年8月20日—28日(不含双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