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0:47作者:李一老师
2018年昭通工地施工噪音扰民投诉电话和投诉方法
哪些噪声可以投诉
该怎么投诉
有些时候,太过精细,往往就成了麻烦,有几种噪音也会让你哭笑不得。
同样是拆房子,国有土地上的噪音归住建局管,集体土地上的归国土局管……
普通老百姓怎么办?遇到划分不明确的,噪音面前只能隐忍?下面整理的这些信息对你来说可能是有用的—
第一,作业单位在夜间10点~次日早上6点施工的,应当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夜间作业证明,施工单位也应当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
第二,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高噪声设备,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全天以及星期一至星期五的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8时作业;
第三,每日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居民住宅的建筑物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
第四,抢修抢险作业不受上述限制。
我们也咨询了相关部门,给出了几种噪音的投诉方向—
工业噪声:12369;夜间工地施工:96310;
市区船舶噪声:88019194;社会生活噪声:110。
当然,如果你碰到实在很难区分的“到底属于哪一种”的问题时,有一种折中方法,那就是拨打110或者12369,工作人员会给你指明方向。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
第二十二条 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者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第二十三条 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危害周围生活环境时,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在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限制其作业时间。
第二十四条 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