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11:25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相关法规,建筑工地法定噪音排放时间为早上7时至12时,下午2时至晚上10时。超出时间排放噪音,不能超过国家相关规定的排放标准,大型机械及产生重大噪音的施工工具必须停止。在居民区夜晚最高环境噪音不能超过50分贝,若超出法定时间施工并排放噪音,产生噪音不能超过50分贝,但执法人员表示,即使有些夜间施工最高噪音不超过50分贝,但遭到周边居民投诉的,环保执法人员也将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必须减少噪音。
一般而言,对于拒不整改的工地,环保执法人员将进行行政处罚。据统计,去年城区环保局接到各类噪音投诉达到1500件,其中关于工地噪音的达到200件,共对7宗严重噪音污染施工工地进行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目前工地噪音污染源主要有大型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但在实际执法中,也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由于大型作业车辆一般白天不给进城,而晚上之后按规定只能作业到12时,合法作业时间不多,因此不少工地擅自延长施工时间,大型车辆进进出出,噪音很大。此外,有一些如混凝土浇灌等特殊工艺,不能够中断,需要全部做完,这些工艺延长施工的情况也存在。执法人员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这些特殊的、不宜中断的工艺若需要延长施工,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需要提前告知附近居民,让居民做好防噪音准备。
温馨提示:如遇噪音污染可打12345、3939791投诉
如果市民遇到工地噪音污染扰民问题,可以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投诉后相关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此外,市民也可以拨打环保部门热线3939791进行投诉,环保部门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