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7 22:04作者:王新老师
1、采购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采购部门所有采购必须按预算计划、组织进行采购,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和验收程序。
3、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特殊性、临时性急需购买物资需申报调整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
6、对大宗设备、物资进行采购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务、修建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控制。
7、对小额的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8、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
9、单位领导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10、财务科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并执行付款结算。
11、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12、本制度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起执行。
衡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责任人:
政府采购办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职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省政府财政厅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受理范围:
衡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以政府信誉或财产担保的租赁(借贷)资金和政府所有的其他资金采购物质或服务的行为。
五、申报条件和材料:
采购项目与采购资金批准计划、采购预算详细清单、工程采购还须提供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