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0:12作者:李一老师
从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了解到,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款去年11月份已拨付到各县(市、区),目前,垣曲、芮城两县已付到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银行卡上。
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介绍,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发放1986年12月底前连续任教3年及以上,已经离岗且离岗后未被其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教龄补贴。计发标准为本人教龄每满一年每月10元,计发起始时间为1月1日。垣曲、芮城两县已付到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银行卡户,其他县(市、区)教龄补助发放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