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07:33作者:三水老师
一、部门职责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 制定短期和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 |
2 |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 |
3 | 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监督管理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 |
4 | 承担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地方监管责任。 | 监管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 |
5 | 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 | 依法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6 | 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 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 |
7 | 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 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 |
8 | 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
9 |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 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 |
10 |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 |
11 | 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 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 |
12 |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 |
13 |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4 | 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 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 | |
15 | 归口管理国家和省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高危行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执行情况。 | 归口管理国家和省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高危行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执行情况。 | |
16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 |
17 |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