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5:56作者:李天扬老师
备受关注的《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革新和有益探索,有诸多制度创新点和立法亮点。新《条例》出台将为青岛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改变?30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局长杨湧对新《条例》进行解读。
新增“海绵城市建设”等内容
据介绍,新《条例》变化主要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开发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过程监管,确保开发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强化配套设施与房地产开发项目“三同时”,解决开发项目配套滞后问题,创造良好居住环境;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形成良好信用氛围;强化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提高法规震慑力。同时结合当前国家对城市建设管理的要求,将“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内容加入其中。
新《条例》健全资本金和预售资金监管,防止“烂尾楼”
据介绍,新《条例》有几个亮点与消费者紧密相关:一是通过建立交付使用公示制度,明确开发项目交付使用条件,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交房纠纷;二是通过强化项目管理手册、开发建设方案等制度,对项目实施全程动态监控,防止项目延期交付;三是通过健全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证项目自有资金充足到位,降低项目运作风险,防止出现“烂尾楼”;四是通过增加开发企业信用建设,这也是青岛市在国内率先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失信名单制度上升到地方性法规层面,为加快推进青岛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信用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将对700余家房企集中培训
据介绍,下一步将做好宣传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由于新《条例》新增和健全了很多管理制度,尤其是针对开发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设置了细致的要求,市城乡建设委将从本月开始,面向全市开发管理部门和700多家房地产企业进行集中培训,让部门和企业都能在第一时间理解、执行好新《条例》;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条例》内容和法律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开发专项检查工作,发现一批、通报一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检查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