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4:16作者:才子老师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新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解读,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以138票赞成、5票反对、1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资产评估法。在会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介绍,资产评估法的起草历经三届人大,经常委会四次审议通过,经历了深度研究论证和反复协调沟通,是现有条件下的最大公约数。
他介绍,资产评估法的立法意义主要有三方面:
一、资产评估是通过资产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不可或缺的,通过立法尽快建立以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其他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并购、重组、股权交易比较频繁,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各种所有制资本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依法有序、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
三、资产评估现有评估师13万多人,评估人员大约60多万,评估机构1.4万多家,涉及到6个专业,归属5部门管理。不少人都反映目前评估行业行为不规范,相关当事人权责不清晰,甚至还有恶性竞争、虚假评估等等情况,大家迫切需要立法给予规范。
采用“资产评估”为名称考虑法律协调性
有人提出,资产评估目前特指财政部门管理的评估领域,为何这部法律要使用这一名字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解释说,采用这个名称主要是为了法律之间的衔接统一。目前我们国家有七部法律已经用了“资产评估”的表述,包括刑法、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公路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在这些法律中,资产评估这样的概念的内涵是广义的概念,不仅仅是指财政部门所管的资产评估类别,而是包括现在有五个部门分别管的六大评估领域,像房地产、土地、矿业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