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1:09作者:才子老师
《居住证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发布,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半年来,天津、河北、吉林、江西、甘肃等省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继“露脸儿”,福建、陕西、重庆也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各地“漂一族”的生活正逐渐发生改变,在更多领域可与户籍人口享受平权待遇。
除上述提及省市外,湖北、宁夏、四川、西藏、浙江也表态今年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广东、贵州、河南、内蒙古、青海则要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安徽、海南、黑龙江、湖南、江苏等地也对推行居住证提出要求。可以预见,今年下半年更多地区将明确居住证申领、管理、权益保障等相关事宜。
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半年:异地中高考成“标配”1
推行异地中高考成多省“标配”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服务。与此项要求对比,一些地方在赋予外来人口教育权利方面做得更多。在上述已公布地方版居住证管理办法的省市中,多明确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条件。
其中,吉林规定,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适龄子女符合本省招生考试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普通高级中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
河北、江西、天津则给出一定约束性条件。冀赣两地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在居住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时具有2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天津相对苛刻: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在放开异地高考方面,广东省在今年迈出一大步。对今年广东近万名外省籍高考生来说,只要满足“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广东拥有3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有在广东就读的3年高中学籍”这3项条件,就可以留在广东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