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4:08作者:李天扬老师
公安部2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扎实有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事关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部署以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这项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细化了工作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加大推进力度,严密工作措施,为确保到2020年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如期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扎实有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要吃透中央精神,研究制定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完善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要当好参谋助手,加深对城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使出台的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激发社会活力。
会议要求,要紧紧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重点推进。要突出重点群体,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4类群体为重点,逐一研究落户政策,逐一提出解决方案。要突出重点地区,各地特别是大城市和东部地区城镇要在准确把握城市定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落户政策,积极探索实施分区域分阶段落户。户籍人口占比低的城市,要加快提高户籍人口比重。要突出重点领域,推动有关部门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要将农民的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会议强调,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把中央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好。要明确统计标准,实事求是反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新增城镇户籍人口的统计工作中,要根据其在城镇实际居住生活、就业、享受与城镇原有居民同等待遇等情况,认真进行甄别核实。要把握落户原则,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分类实施,有序推进。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跟踪问责。要鼓励基层探索,力争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开创新路、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