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0:23作者:李一老师
在《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之际,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必将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为什么要修订颁布《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答: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障党员权利,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这次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在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修订稿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认真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数易其稿,最后报经中央批准。我们相信,修订后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
重要决议决定应征询党员意见
问:在保障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方面,《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组织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是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一个重要条件。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此,条例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比如,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要及时向党员通报;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
问: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条例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这些规定,对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