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0:55作者:李一老师
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同时,标准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依据年龄不同,该标准将童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且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该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静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该标准对童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中国首个童装国家标准“六一”起实施,部分要求严于美国日本
6月1日之后,在中国销售的该类童装产品都需要在使用说明上贴上通过该国标的标识。
6月1日起,中国首个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
据悉,该强制性标准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部分要求的严格程度已超越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前5个月,上海口岸共进口法检目录内儿童用消费品2万余批,其中阿玛尼、H&M等外国品牌童装被检出甲醛、pH值等不合格。
部分规定比美日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