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8 17:28作者:李一老师
考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
为落实考勤管理制度,根据闽实运办字【2014】022号《关于下发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及《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公司本部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一、上下班考勤管理细则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时应通过按指纹进行考勤,避免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或旷工行为的发生。
1、考勤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2、员工外出办事不能按时进行考勤的,应在事先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经审批后方可外出。
(1)员工当月外出办事5次以内不能按时考勤的,由部门主管审批;超过5次以上不能按时考勤的,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部门主管外出办事不能按时考勤的,应报分管领导审批。
3、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4、异地交流干部或家不在当地的管理人员,若遇周五下午需提前离岗,应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但每月最多只能享受2次。
二、请假审批流程
员工请病事假及法律规定的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按审批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1、员工请病事假,在法定的带薪年休假未休完之前,均应先使用带薪年休假。请年休假,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办公室审批。
2、员工患病需住院治疗,应持有医院的住院通知单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员工请产假、婚假、丧假;或在法定年休假休完之后仍需请病事假的,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4、员工加班申请调休,应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部门主管加班申请调休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处理规定
1、考勤管理纳入员工当月绩效考核的范畴。
2、考虑到上班期间可能遇到偶尔发生交通事故等引发的道路堵塞,造成无法准时上班的情况,员工当月上班迟到3次(在10分以内的),不扣减绩效考核奖金。
3、员工当月迟到3次(超过10分钟以上),每次扣减30元;当月迟到超过3次以上的,每次扣减50元;超过6次以上的,扣减当月绩效考核奖金的30%;超过10次以上的,扣减当月绩效考核奖金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