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8:57作者:李天扬老师
“营改增”的钟声最终敲定在2016年5月1日,一场历经4年、声势浩大、波动全国的改革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营业税随之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黯然谢幕,增值税也完成了它全行业的扩张,傲然成为中国第一大税。那么作为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业,能否借助着这场东风,享受改革的红利呢?今天就带您走进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
一、生活服务业的内容及特点
生活服务业主要包括了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日常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以及其他生活服务等。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的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洗染业、美发美容业、沐浴业、医疗教育、人像摄影等均属于生活服务业的内容。该行业的特点是点多面广、从业人数众多、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占比较大,在85%-90%之间。
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对纳税人的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生活服务业在营业税中的"服务业"税目中纳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适用6%的税率。虽然直接从税率角度看,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税率有所上升,但由于增值税只按照增值额纳税,而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全额纳税,所以单就税率上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充裕,则整体上肯定有减税的效果。
1.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实行的是3%的征收率,与之前的营业税税率5%相比有了很大的下降,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减税效果会非常明显,从而对大部分的生活服务业的企业来说,均能达到减税的效果。
2.一般纳税人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则需要考虑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现在我们举例进行比较。比如拿100元的营业额来说,不考虑其他税费,应缴纳营业税5元(100×5%),“营改增”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则应缴纳增值税5.66元[100/(1+6%)×6%],当进项税额为0.66元时,此时应缴纳增值税5元(5.66-0.66),因此进项税额应达到销项税额的11.66%(也就是0.66/5.66)以上时,才能达到减税的效果,所以营改增后,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要着重关注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随着营改增在全行业铺开,企业租入的办公或营业用房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而且不动产租赁的适用税率为11%,大于生活服务业的税率6%,因此更具有减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