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08:46作者:三水老师
7月1日,新的国家安全法正式施行。为了帮助读者更加全面了解这部法律,本报自今天起推出三篇系列报道,通过采访相关专家学者,来解读制定国家安全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
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观念原则和制度机制,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引起广泛关注。
记者近日就这部法律出台的必要性、意义和亮点等问题对相关专家进行了采访。
唯一无综合性国安法大国
“中国是世界大国中唯一没有综合性国家安全法的国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开门见山地说。
王振民告诉记者,美国的综合性国家安全立法早在1947年就有了,经过60多年的不断发展完善,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俄罗斯1992年制定了综合性国家安全法,目前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其他大国比如英国、法国、德国、印度等,也都已有综合性国家安全法。日本虽然较晚,也于2013年制定了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案这部综合性国家安全法。
实际上,我国早在1993年就制定了国家安全法,但在王振民看来,这部法律更倾向于是一部反间谍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指出,1993年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并在反间谍方面作出规定,已不能适应现在对内对外安全形势的需要。
“目前,我国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和挑战与过去相比是非常复杂的。”王振民说,传统的国家安全主要指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维护祖国和平统一。实际上,即便是传统国家安全问题,我国也面临严峻现状。如今,非传统国家安全问题,如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问题也在日益凸显。
王振民指出,我们今天要面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等很多新问题,仅依靠现有立法是远远不够的。现有立法位阶很低,都是法规、条例甚至文件,还存在立法空白。所以,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法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