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11:41作者:三水老师
新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立足于新的历史方位,着眼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运行机制,确立了地方党委工作规则,为引领地方党委规范运行提供了科学指南。市委书记作为市委的“班长”,对《条例》的贯彻落实负总责,必须全面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1、坚决扛起“把方向”的政治责任。
方向决定成败。《条例》明确要求,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好方向,市委书记必须带头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示范带动,带头学习党章、尊崇党章、遵循党章,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自觉在政治定力、担当精神、工作方法、敬业精神上向党中央、向习近平总书记对标看齐,努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互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的良好局面。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对党中央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省委重要文件,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推动落实,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源、培为政之本,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强化思想引领,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坚定“三个自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国学经典进课堂和书香社会建设,努力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谬误蛊惑之论,敢于亮剑、敢于发声,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2、坚决扛起“管大局”的政治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党委书记主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管好大局,市委书记必须充分发挥好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带头履职、模范履职,团结带领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起加强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政治责任,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管好大局,市委书记必须确保市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加强对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县区党委依法依规正常履职,加强对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充分凝聚起全市上下的强大合力,动员、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管好大局,市委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进一步细化实化地方党委主体责任,完善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等工作规则和程序,坚持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季度督查调度会议制度、党建责任清单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市县乡村四级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管好大局,市委书记必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力行“三严三实”,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30条规定,模范遵守“六大纪律”和“五个必须”,修身齐家,树立良好家风,严格管束身边工作人员,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持之以恒、坚韧不拔,深入推进重要岗位轮岗、工作日志、干部日常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拟提拔干部重大事项审核、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县乡村三级财务审计、来信来访举报干部核查等八个全覆盖,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