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09:56作者:王华老师
一、文件审批制度
大队收、发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凡上级来件、下级请示报告件、同级呈送件等材料都要逐件登记。
、原则上对紧急、重大或难处理的公文,直接送大队长批阅。
、对属于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直接批阅。
、对需传阅、学习的文件,须按大队长、书记、副大队长、中队长、队员的顺序,逐级传阅、学习,并实行登记阅览制。
、对上述一切批阅方式,文件最后都要移交档案管理员。
、谁遗失、丢失、损坏文件,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二、印章管理制度
对印章管理按照“ 监 号文件关于使用新印章及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主任严格管理。
、印章使用登记制度。除领导签发公文外,使用印章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一律填写管城大队用印登记表。
、印章管理人员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符合用印手续,方可登记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
、使用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以外使用。
、已废止的章,应立即上交支队办公室。
、印章管理员违反上述规定用印的,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三、财务管理制度
办公室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郑环保[ ]号文件“郑州环保局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大队长负责制。重大问题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经费。
、对办公经费的支出,原则上按本度财务计划执行,如有变动或遇新增加的重要项目,需立即报请支队办公室等待批示。
、办理各项经费支出前,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报请大队长批示并填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办理。
、凡购置小额办公用品,须由两人以上同办理、同签字,经大队长审核、签字后,内部方可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