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08:58作者:李一老师
乙方:激学生 班级
乙方教育对象来我校就读,接受我校教育管理,为了双方同利益,确保教育对象身心健康发展,创造平安校园,甲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条 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 按国家教育方针开课,正确教育学生,履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师法》中相关义务和权利,为教育对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确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
. 为走读生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在正常教学期间,严禁走读生私自离开学校。
二条 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激督促孩子按时到校,并要求激接送学生,确保孩子来校途中的安全。
、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况,需与学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学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乙方学生如果犯有以下错误之一者,学校将其劝退,不退学费,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纠缠学校:
() 经常迟到、旷课、早退达次,严重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 上学途中,经常逛网吧、游戏厅,在外抽烟喝酒达次;
() 在校外,以黄冈学生的名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做有损学校声誉的;
() 转让走读生出门证的,致使他人在校外违纪违规,乙方需负全责;
() 与校外人员交往,私自带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惹是生非的;
() 帮校内学生带烟酒等违禁物品,一经查实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学生离开甲方学校。
甲方签章: 乙方激签字:
乙方学生签字: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