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08:40作者:三水老师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 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激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激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未成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激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激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激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激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激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激会等形式加强跟激的联系,希望激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库、河流,各激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激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激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