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08:14作者:李一老师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进一步开创我区信访工作新局面,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河源市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各镇(场)、街道信访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dxp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和发挥镇(场)、街道做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稳定,推进和谐源城建设。
二、考核内容
(一)信访基础工作情况。具体包括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与信访工作网络建设情况,信访工作业务开展情况。
(二)“三率一量”工作情况。具体包括信访案件结案率、重复来信率、重复上访率、集体上访量情况。
三、评分办法
信访工作量化考核,设基础分分、奖励分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信访基础工作情况。(分)
.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分)
()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每季度听取次信访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制度。(分)
()坚持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带案下访制度,度集中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带案下访次以上(以下“以上”、“以下”表述均含本数)。(分)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工作制度,度内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阅批群众来信总量占当群众到镇(场)、街道信访来信总量的%以上。(分)
()坚持每月次领导接访日工作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参与轮值接访。(分)
()坚持党政领导定点定片联系挂钩村(居)委会信访工作制度。(分)
.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分)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每季度次定期排查、每逢重点时段集中排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分)
()建立健全群众越级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处置劝返工作机制,能按上级要求及时派出领导干部赶到现场做好处置劝返工作。(分)
()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报送机制,按时上报信访数据报表,及时掌握和上报重大信访信息。(.分)
.信访工作网络建设情况。(分)
()镇(场)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健全,镇(场)、街道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兼职信访员,村(居)委会有信访联络员,村(居)小组有信访调解员。(分)
()镇(场)、街道党政信访机制设置与人员配备与当地信访工作任务相适应,信访接访场所及办公设施完善,信访工作办公经费和处理信访事项的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分)